公司拟发行优先股融资,目前已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合同
公司近日发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公司拟发行优先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目前公司已经与光大永明和光大金瓯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优先股认购合同,其中,光大永明认购不超过1000万股,光大金瓯认购不超过500万吨,优先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均按面值认购,票面股息率将采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最终确定的股息率。而根据公司2018年度每股分红0.28元和目前市价,我们测算公司目前股息率约5.1%。
公司近年来资金需求大,偿债能力偏低
一方面,根据公司年报,公司重点在建项目预算数达163亿元,近三年资本支出分别为31.8亿元、45.9亿元和32.8亿元;另一方面,2018年,公司分四期合计发行了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票面利率分布在6.5%-7.0%之间,在2018年末计入权益,将于2021年陆续结束首个周期,有可能赎回。
此外,公司19Q1末资产负债率为49.5%,如果将目前账面上的49.68亿可续期公司债还原回负债科目,测算资产负债率达60.6%,处于行业同类上市公司偏高水平。同时,公司流动负债占比高(2016-2018年及2019Q1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达80.98%、88.25%、93.94%和86.46%)。
发行优先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
如果成功发行优先股,公司将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短期偿债能力。按照本次优先股募集人民币20亿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发行规模和截至19Q1净资产规模(226.77亿元)静态测算,预计公司净资产提高8.82%,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2.12个百分点。根据公司发行预案公告,本次优先股采用附单次跳息安排的固定股息率。第1-3个计息年度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通过询价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并保持不变。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如果公司不行使全部赎回权,每股票面股息率在第1-3个计息年度股息率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第4个计息年度股息率调整之后保持不变,但其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跳息前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
公司是无烟煤龙头,未来产量增长主要来源于在建矿投产和整合矿放量,预计公司2019-2021年EPS分别为0.88元/股、0.94元/股和1.00元/股(暂未考虑拟发行优先股摊薄影响)。公司PB(LF)仅为0.62倍,公司盈利较稳健,发行优先股后,公司财务结构也将进一步优化,我们认为公司估值有修复空间。我们延续4月29日报告观点,维持公司合理价值7.62元/股不变,对应19年PB为1倍,给予公司“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煤价超预期下跌,公司新建矿井建设进度低于预期,公司成本费用过快上涨。